2014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使“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落到实处,3月3日,杭锦旗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宣传活动事宜,从四个方面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新《消法》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标语、期刊、电视、宣传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座谈会等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商场、超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市场检查,通过散发宣传材料,加强新《消法》知识宣传,让新《消法》相关规定走到群众中去,真正使消费维权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本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有序市场秩序的原则,对辖区内市场、商场、城乡结合部,以及对家电、手机、名烟名酒、食品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主要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是否销售过期食品、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事项。
三是集中开展一次消费维权进学校、社区、农村活动 。学校、社区和农村一直是法律宣传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一次新《消法》进学校、社区和农村专题讲座活动,让学生和群众了解《消法》新修订的内容,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是制定“3.15”活动方案。 成立了活动组织机构,明确活动年主题、部门职责和活动内容,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卫生局等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法律法规和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同时设立宣传台、投诉台、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台,现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咨询,针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识假辨假知识现场讲解,来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理念和识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