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之际,保定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全市商场、超市、各类服务行业和广大消费者发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倡议,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主题进行宣传。
倡议提出,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消费者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严格行业自律,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不设置“霸王条款”,不强买强卖,不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逃避法定“三包”责任等。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人身造成伤害,经营者应当依法主动、及时地承担相应的救治和赔偿责任。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消费者要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