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榆林将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全力推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落实,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指导和推动经营者主动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倡导理性文明的消费理念。
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第一部以特定时间实施的法律,这是《消法》颁布实施近20年以来的首次修改,将对全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向荣说,今后榆林将通过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教育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消费。
新《消法》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对网购、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热点加以明确。
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
市工商局局长白云社说:“榆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指导和推动经营者主动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深入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理论研究,组织对网络交易、预付式消费、霸王条款等方面的调研,加强对我市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完善,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
另外,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督促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方面商品和有关服务的比较试验,倡导理性文明的消费新理念。此外,加强与其他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