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即日起,省工商局将联合省住建厅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代理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省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各地将建立健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备案等制度,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
据悉,我省工商部门将与各级住建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及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排查、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