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将会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问:本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哪些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答:根据《公司法》修正案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赋予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更多的权利:一是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可以“一元办公司”;二是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可以“零首付”;三是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四是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时限,不再限制两年或者五年内出资到位,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资金使用效率。
问:我们了解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那么原来在公司登记时需要提交的验资报告,改革后是否继续提交呢?
答: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问: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认为实行认缴登记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就可以随意登记注册资本了,是这样吗?
答:这里面就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缴”不等于“不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仍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没有改变。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问:您刚才说到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作为股东(发起人)还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答: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问:以前很多申请人在申请办企业时,感到登记住所手续方面存在很多困难。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了,关于住所的登记条件又有哪些更加便民的新规定吗?
答: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及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明确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尤其对无产权证明的住所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自有房产或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城镇房屋的,可以提交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交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住改商”也作出了新的规定,明确了将“住改商”的,除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前置许可部门已经核准的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时,可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予以登记,避免重复审查。
另外,允许“一址多照”,放宽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其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问:新版营业执照发生了哪些样式变化?
答:工商总局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版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有的15种营业执照样式统一为8种样式,版式统一为一种(正本为A3大小、副本为A4大小),公众可以通过新版营业执照上的“类型”一项来区分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另外,在新版营业执照左下方显示的二维码记载着该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通过它方便公众辨识和上网查询。同时,执照的最下方公示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公众可以根据网址直接登陆进入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