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工商分局立足地区农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在宣传引导、服务优化、监管维权、培育品牌等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增长。今年1-4月,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新增注册资金12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67%和143%。截止目前,乌海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户,出资总额799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和89%,涉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等多个行业。
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办社入社积极性。采取深入乡村、走访农户、开展座谈、实地考察、受理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知识,加强农民群众对合作社知识的了解,帮助农民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农民群众自愿联合、自主兴办合作社,走上“抱团作战”的新型经营模式。
二是畅通渠道提高登记效率。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做到受理、审核、发照“三优先”。同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和工商部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推行无障碍服务。 根据农民需求和组建条件,为农民群众申办何种类型合作社提出合理化建议, 鼓励农民群众发展与社员利益联结较为紧密、具有销售功能的合作社,或者发展主要提供技术、信息、劳务或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的服务型合作社 ; 对新发展和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跟踪服务,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实施商标兴农战略。 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商标富农、品牌兴社”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和驰名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品牌信誉。
五是培育典型引领发展。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自治区推荐,经过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乌海市山林蔬菜专业合作社、乌海市翠花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乌海市绿农永胜农民专业合作社、乌海市新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
六是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示范店”建设,落实农资产品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购销活动中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