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兴安县工商局立足部门职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近日,兴安工商部门转变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对一起本可以不予受理的投诉,通过行政指导,解决了群众的难题,为搞活搞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添上了生动的一笔。
前不久,一位姓何的市民来到兴安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称其是县城某酒店的经营者,去年年底其酒店与电信部门签订了客房固定电话安装合同,但是电话安装好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电话串号现象,不能正常使用,给酒店的顾客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酒店的正常经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相关情况,耐心给市民作出解释,由于当事人安装的固定电话是用于经营使用的,不属于消费者的范畴,因此,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得知这一情况,投诉人感到非常失望,称其已多次向电信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无耐之下便想到向工商部门求助。看到投诉人无助的眼神,工商工作人员也非常同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立即作出指示,指派市场合同股的工作人员结合工商职责,想办法帮群众解决困难。随后,市合股的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何先生与电信部门签订的合同,认为电信部门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针对这一情况,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电信部门进行走访、约谈负责人,告知了何先生反映的情况并进行行政指导,认真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督促电信部门要认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电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尽快帮助解决反应的问题,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事后,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又对双方进行了回访,了解事情的处理进展。何先生非常感激的说:“感谢工商部门帮助解决了困扰了近半年的难题,真是群众的“贴心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