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维权服务水平,兴安县工商局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5月,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申)诉15件,调解处理率100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80元,受理消费相关问题咨询58件次。
一是拓宽渠道促维权。完善了消费维权受理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分析制度和管理责任制度,构建长效消费维权管理机制。深入推行“一会两站”、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目前全县建立消费维权站、12315联络站点107个,覆盖全县城乡区域,进一步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维权人员及时受理消费者各方面的申诉举报,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二是专项执法强监管。结合日常执法维权工作实际及消费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了“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关系民生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商标广告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截止目前,通过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件,罚没款4万多元。
三是提升服务促和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不断强化12315岗位职能,提升12315窗口服务水平,加强12315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其调解技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了申诉举报办理及时、调解成功率高和群众满意率高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