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5日施行,围绕如何学好、用好、贯彻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月16日上午,市工商局举行“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主题座谈会。来自我市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了“三包”规定,终结了霸王条款,并加重了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
参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就如何理解举证责任、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密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热点条款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提出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可能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意见。
作为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一项内容,市工商局召开的此次座谈会,通过社会各个领域的专家代表、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学习和探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了工商执法部门、消协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互动与配合,为深入推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