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陆续为获得财政部批复的辖区内4家外商投资企业成功办理了“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性退税手续。随后,海关长安处接连收到来自企业的感谢信和锦旗,企业对海关细致周到的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我们企业是第一次办理这种先征后返退税,在退税的整个过程中,海关现场关员细心地给予了接待和办理。我们这笔退款额是急需用于生产投资的,海关急企业之所急,一次又一次地与上级部门、东莞国库进行沟通联系,该补资料的补资料,该协调的马上协调。”海关长安办辖区内企业胜百吉企业负责人由衷地说道,“最后,海关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把这笔退税款批复了下来。否则,丢失客户,生产线停工等情况都是可以预料的,损失那是明摆着的。”
据介绍,“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是在特定时期(2002-2007年),国家为鼓励企业出口,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依法享受税收先征后返的一项优惠税收政策。据了解,“进口设备先征后返”退税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较长,涵盖财政部、海关、省国税局、省财政专员办、地方政府商务部门和国库等多部门。而海关作为审核部门之一,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枢纽作用。
为此,黄埔海关专门成立了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工作小组,下属各隶属海关设置工作处,负责具体事项资料的收集报送及初级审核等具体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在审核报送退税资料和处理退税过程中,小组成员一方面积极与地方政府、国税、财政等各部门进行协调联系沟通,及时处理退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一方面积极做好申请企业的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确保稳妥推进进口设备税收先征后返工作。
海关长安办副主任刘湘怀表示,自2013年“先征后返”退税工作开展以来,海关长安办高度重视,将“先征后返”工作提上重要议程,作为该办重点工作来抓。
截至目前,该办受理“先征后返”退税业务申请的企业目前已经获得财政部批复的有4家,核准退税额近600万元人民币。此举极大减轻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企业留取足够流动资金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