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汽车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的正式实施,有关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投诉举报也越来越多,成为投诉举报新热点。
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投诉举报1300宗,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0宗,增幅为9.24%。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订购汽车潜规则多,如消费者要先支付订金或诚意金后才能看车、试车,不选购则遭遇退订难;提车慢,想快要加价;购车要捆绑上牌费用、全车保险费或其他附加条件等。二是汽车维修、保养纠纷多,如保修期内要求付费维修;拖延维修时间;车辆经反复维修仍无法排除故障;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展维修项目;维修时损坏其他正常零部件不赔偿等;三是汽配产品问题多,如商家销售假冒伪劣或“三无”汽配产品;商家提供的汽配产品与汽车不匹配;汽配产品在保修期内商家不保修等。
在实际交易中,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商家要谨慎。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汽车是仅次于房屋的贵重消费品,其价格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甚至更多,且攸关生命安全。因此,无论是购买汽车,还是维修汽车,选择商家要谨慎。一般而言,从正规4S店买车是首选,因为首先车辆本身有保证,如果车辆发生问题,厂商也会负责,同时后期的保养、维修也有保证;修车时则要尽可能到正规厂家售后服务点或信誉高的维修点去维修,维修前要详细了解汽车现状、修理项目、价格、配件生产商、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争取“货比三家”,择优送修。
二是消费陷阱要提防。目前,买车、修车市场上存在诸多陷阱,如:支付订金或诚意金后才能看车、试车;加价才能提车;购车要捆绑上牌费用、全车保险费或其他附加条件;混淆“订金”与“定金”;夸大问题,维修“小题大做”;未事先告知,维修“先斩后奏”;以副充正,只换不修等。对此,建议消费者在买车、修车时,最好事先做好“功课”,了解掌握相关知识;明确自己的目标,不要轻易被销售人员所诱导、误导;最好把商家口头承诺等事项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对不合理的捆绑销售等要求要予以拒绝。
三是签订合同要仔细。签订合同有以下几点要注意:首先,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商家的盖章名称与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由于主体不明,对消费者日后维权非常不利。其次,合同内容要具体。最好把商家的口头承诺、广告内容也写进合同。购车合同中必须包含车型配置、价格、交车方式、时间和地点、保养和维修售后、违约责任等内容。修车合同中必须包含修理项目、价格、修理时限、配件生产商、修后保修期、违约责任等内容。要特别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并约定解决的方式,如明确商家逾期未交付车辆应如何处理。最后,合同解读要全面。对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合同中不能理解的条款,要及时让商家予以解读,直至明白为止。对于不理解的法律用语,最好咨询律师。消费者应该在了解清楚全部、无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盖章。
四是检查汽车要认真。新车交付时,消费者应从整体外观和汽车配件进行检查,如今各4S店内都有电脑对整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消费者一定要对汽车运行的情况一项一项进行核对,如发动机声音、灯光、音响、空调、座椅、安全带、电动窗及其它内饰外观是否有问题,其它附件和赠送物品是否齐全,等等。汽车维修前,消费者最好先对整车和需更换的配件进行拍照留存,再进行交车维修。汽车修好后,消费者要及时检查,被更换的配件是否真的该换,约定的项目是否按约定修理,是否达到修理效果,原来正常的部件是否有损伤等。
五是权益受损要维权。消费时请索取、保存好发票、合同、维修清单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商家涉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搭售不合理产品、增加不合理服务收费及霸王条款等情况,消费者要及时致电12345,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