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分局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第一目标,充分履行工商部门监管服务职能,通过准入强农、红盾护农、品牌富农、合同帮农、维权安农、扶贫为农等一系列举措,倾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准入强农,增强农村主体新活力。一是规范培育,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对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为其提供便利,放宽名称核准登记和注册资金等准入条件,支持农民创业,积极推动农家乐旅游活动的开展。二是建立绿色通道,为涉农企业申办各类执照提供贴身服务。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指导活动,鼓励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的农户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鼓励其采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三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建立农资经济户口档案。
二、红盾护农,营造农村市场新环境。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和抽样检测,集中时间、人员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等各类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销售企业135家,开展农肥、成品油、小家电等涉农产品抽检3类40个批次。二是加强自律管理,构建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等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督促农资经营户严格遵守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无照经营示范点和平安社区建设以及红盾维权入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查处传销、无照经营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3宗,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3宗。
三、品牌富农,提高农业品牌含金量。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深入涉农企业了解商标使用实际情况,实施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商标违规使用警示制度,帮助涉农企业建立健全完善商标使用、印制、保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量体裁衣,梯次培育。支持鼓励涉农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以商标助企,以品牌兴企,全面摸查辖区涉农企业,对发展势头较强、效益较好的涉农企业和重点经营户进行上门走访,帮助其品牌升级,争创著名商标,把已经形成规模的文冈芋头、李溪石硖、赤坭盆景等特色农副产品作为地理标志重点申报指导对象。截止目前,全区涉农企业注册农业商标总数达 480件,共有涉农广州市著名商标3件,广东省著名2件。
四、合同帮农,强化行政指导新举措。一是加强对涉农合同的指导。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和涉农企业双方的合同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推广规范性合同文本。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花都区果菜买卖合同》和《皮具委托加工合同》等示范文本,指导137户农资经营户和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使用合同。深入涉农企业和农户召开座谈会5次,指导双方共同商定合同文本,同时对涉农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实行备案管理。指导涉农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549份,签约金额1025万元。三是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守信经营。先后推荐等11家涉农企业参加并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五、维权安农,筑牢消费权益保障墙。一是拓宽维权网络。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红盾维权工作站及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解决农资消费引发的投诉。二是严格执法检查。严格审查涉农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内容和格式合同霸王条款、陷阱条款。共对辖区的10个皮具、建材市场进行行政指导15次,印发合同示范文本1000余份,立案查处涉及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案件5宗。
六、扶贫为农,催生农村致富新源泉。一是因势制定脱贫计划。对口帮扶狮岭镇中心村贫困户脱贫,依托该村场地、人工优势,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开拓市场、资金帮扶,筹措发展养鸡场项目。二是爱心扶贫助学。对村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结构、收入开支、固有财产农户进行认真调查,逐户建立档案,在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的同时,捐资助学15户贫困家庭子女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