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百姓购买汽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对于每年缴纳车船税车主也都不再陌生,但是谈到异地缴纳车船税,一些车主就会产生疑问。车船税是否一定要在车辆登记地交?
市民陈先生反映,他的车上的牌照是粤A广州牌。因工作的变动,被派往外省工作,车辆也随之在外地使用。今年在外省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一并扣缴了车船税。两地的车船税税额不相同,购买方式不相同,出示的票据也不相同。像陈先生这种情况,是否要在车辆登记地重新缴纳车船税?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承认其车辆已完税?异地缴纳车船税,在广州年审时候怎么办?为此记者向市地税部门了解情况。
市地税局明确,广州的车辆可以在外地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车主在外地购买“交强险”时,已由相关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我市地税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再次征收的,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退还。车主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纳税地点的税额与车辆登记地不一样的也不需补缴税款。
市地税局提醒,本地车辆在外地保险机构缴纳车船,车辆完税信息在我市征收系统是没有记录的,无法在我局网站“个人车船税”模块上查询车辆完税情况。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和催缴给车主带来的困扰,市地税局建议:本地车辆在外地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后,于当年度内(车辆年审前)到广州市地税机关办理完税信息补录业务,之后凭保单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便可办理年审。车主办理外地保险机构缴纳的车船税完税信息补录业务的手续可在市地税局官网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