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国资委召开了省属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企业动员会,宣布省属50户试点企业改革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方案设计和操作阶段,并动员试点企业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我省国企改革取得突破。
省国资委主任吕业升表示,2—3个月内,50户试点企业将制定出“一企一策”方案,通过3—5年的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优秀团队、机制、资本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成为省属国资系统改革先行、创新引领、转型升级的主要载体,以培育新的上市群,整体提高资产证券化率,以此带动其他企业的改革发展。
据了解,在“一企一策”方案制订完成后,省国资委还将通过资金、项目扶持,淘汰增补,长效服务和容错机制等长效机制,确保方案的落地。
会上,恒健控股公司、建信信托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三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组建成立了广东国资改革发展基金。
2000多户企业中优选50户
由省国资委牵头统筹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在全国国资系统中尚属首例。
8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改革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明确6项由省国资委牵头组织的先行先试任务。
吕业升表示,要将《改革意见》内容落地,需要实实在在的工作载体。此前,省国资委在省属2000多户二级及以下企业中,择优选出50户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这50户试点企业就是我们落实《改革意见》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相关改革措施率先在这些载体上实施试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是一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而又慎重有效的选择。我们将用好这些载体,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合力推动改革。”
会议指出,这些企业将按照“一企一策”方式,通过组建国资改革发展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创新分配激励机制、改革选人用人方式、整合政策资源扶持、项目培育等系列措施,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在50户试点方案制订完成后,省国资委还将推动54户后备培育企业的改革工作。
3—5年内培育20家上市公司
目前,我省省属企业涉及行业多,但优势还不突出,亟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育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同时,现有省属2000多户二级及以下企业中,有不少资产优良、潜力较大的企业,但发展动力不足,经营效益不高,体制机制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企业主业的培育和企业的发展。选取部分优质企业,统筹实施改革创新,释放活力,加快发展需要十分紧迫。
吕业升表示,这次试点,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想方设法提高试点企业的盈利水平、竞争优势,最终形成产业支撑。
吕业升说,通过对50户试点企业进行改革试点,促进其试点跨越式发展,将重点加快省属企业证券化进程。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率为35%,资本证券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而试点企业集中了省属企业有一定资本价值的企业和项目。“通过积极培育,努力提升其资本价值,将有效加快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进程,”吕业升说,“我们希望,在3—5年内培育20家左右新的境内上市公司,由此促使省属企业产业结构实现根本性改善。”
延伸
试点企业主要举措
据介绍,试点企业的改革将主要在省委、省政府《改革意见》的框架下进行,围绕《指导意见》的改革举措进行细化和落实。同时省国资委将整合政策资源提供必要的扶持。主要包括:
1.探索员工持股
支持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依法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持股。同时明确持股条件、范围、方式、约束条款等,旨在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2.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
同步考虑品牌、管理、人才、技术等因素,注重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有行业资源优势的投资者,实现战略协同、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同时支持以试点企业为载体整合同质同类及产业链高端资产。
3.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鼓励综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抓紧筹划上市的具体路径,通过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来提升国有资本价值。
4.规范董事会建设
按出资比例合理确定董事人数;逐步推行以专业人士为主的独立董事制度;推行董事会与经理层分离,不交叉任职。
5.改革选人用人机制
逐步将经理班子的选聘和管理权下放到规范建设的董事会;对经营管理者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新增高级管理人员一般通过市场化选聘或公开竞争的方式产生;同时加强对试点企业人才的培养使用。
6.创新分配激励机制
实行领导人员薪酬差异化管理;建立工效联动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试点企业工资总额在省属企业工资总额中实行单列管理;探索科学合理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对企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专业人才薪酬协商确定机制。
7.成立广东国资改革发展基金
由恒健控股公司、省属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机构以“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设立广东国资改革发展基金,参与试点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基金首期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母基金为15亿元,并以母基金出资作为引导资本,吸引更多有实力并认可基金投资运作理念和规则的其他出资人共同发起成立若干支项目类别的子基金。基金实行封闭运作,定向支持试点企业产业的发展和培育,对50户试点企业原则上要全部投资,且入股比例不低于10%。
8.提供资金和项目支持
允许国有股东对试点企业实行适度超比例担保;创新对试点企业的资金支持方式,试点企业筹集重要项目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由恒健控股公司统贷统还,并承担贷款利息,试点企业专款专用并承担还本责任;加强试点企业之间的团队协作,通过试点企业金融服务和产业支持的对接,探索统一利率谈判、团购服务、资源共享等方式,降低改革发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