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职能调整和人员短缺等问题,萝岗分局积极探索,转变监管方式,不断加强商事主体登记后续监管。
一、革新监管理念,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在收集违法线索方面作用,完善经济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仅1-9月份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422宗。发挥社会自治自律作用,在86个居委会(村)、大型企业建立工商服务站点,指导其自行处理消费纠纷4000多宗,初步建立工商段管员、出租屋协管员、治安协防员协同互助的工作格局。指导个私协会、合同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制度,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档评比”等活动,引导和约束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二、转变监管手段,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信用监管,推行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制度,向社会公众提供工商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行政许可审批、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倒逼商事主体诚信经营。目前,已公布9期“黑名单”264条企业违法信息,98%的市场主体纳入征信系统。
三、聚合监管力量,从单一部门(地区)“单打独斗”式分散执法向多部门(地区)“合成作战”式综合执法转变。紧紧依托其他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巩固查处无照无证、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联席会议等平台,与质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共享型、互补型、互助型联动机制,运用联合检查、案件移送、信息抄告等手段,提升整治效能,共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180次,整治无证照经营955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