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采取“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五禁”措施,公开征集意见,并于11月1日举行了听证会。广州此举初衷意在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但是“五禁”的做法也引发了社会多方的讨论和争议。
与会的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主任余世光、国家轻工业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郑培东以及来自浙江、上海、江苏等行业代表,对广州拟采取的电动车“五禁”措施议论纷纷并一致表示反对。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和消费大国。相对于汽车而言,电动自行车有具有环保、低耗能、噪音小、成本低等优势。鼓励、保护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是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
陆金龙等认为,广州“禁电”的做法简单粗暴。据其估算,目前广州的电动车保有量预计在250万-300万辆,而且其使用者大多是社会的中下层人士和弱势群体,其中有不少人是电动车的使用者,更有快递、送水、送外卖等行业,把电动车当成生存手段。
陆金龙称,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将电动自行车明确为非机动车,只要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可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不论广州市也好,广东省也好,最近几年的很多文件都没有提出要彻底禁止电动车,只说要规范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自行车协会协副理事长张天任表示,对于政府开门立法、征求意见表示认可,但不认可其“五禁”举措,并斥当地政府追捧电动汽车,棒杀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嫌贫爱富”潜意识主导决策。
张天任认为,广州政府要充分听取民意,听取与此最直接相关的现有电动自行车车主、以及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广大用户,让他们的声音有充分的表达。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出台,应该更加科学,更符合实际,既能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又能满足广大民众安全、环保出行的实际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