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小微企业促增长、稳就业的重要作用,广东省国税部门打通政策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促政策宣传覆盖面和小微企业受惠面实现两个100%。第三季度,共有24.46万户企业实际享受优惠,享受减免税8.15亿元。
广东省国税局出台《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66热线、“税企通”等多渠道宣传,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优惠政策,实现政策宣传100%覆盖。同时,国税局取消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事前登记备案,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电话语音报税系统、所得税申报软件等进行技术升级,实现软件主动提醒和享受优惠自动计算,消除了纳税人“怕麻烦”“不会算”的顾虑,保证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面基本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