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条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监管、企业信息公示等新型监管制度,对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继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之后,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广东作为改革的试点地区,从2012年开始就率先实行放宽注册资本等“宽进”的各项制度措施。与此同时,广东也一直在探索如何构建“严管”的市场监管体系。
在《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深入基层调研落实《条例》的准备情况,对全省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特别是各行政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微博、电视、报纸、网站、宣传册、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向社会解读条例有关内容,在窗口和电话中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引导企业及时规范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
据统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25场,在服务窗口摆放业务指引宣传册900余万份,答复群众网络和电话查询400余万次,组织面对面企业代表专场辅导1600余场次。同时通过集中授课、开设网络课堂、设立网页专栏等形式,全省工商系统自上至下,分级到位,实现了对干部培训的全覆盖,共有相关骨干专题培训1700余场次,参与培训人员超过30000人次。
目前,《条例》颁布实施近两个月,广东省的各项贯彻落实工作总体平稳顺利。全省已报送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96.08万户,个体工商户67.70万户,企业年报率为55.84%,居于全国前列;已有2.11万户企业自主公示了资金、股权和知识产权信息等即时信息;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全省近650万户市场主体信息,累计访问量达1545.09万人次,累计查询量为394.36万次,日均访问量超过30万次。
2013年度报告于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结束,2014年度报告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同样至明年6月30日结束。因两年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叠,广东省工商局特别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应逐年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14年度开始报送年度报告。逾期不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