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会否随之而“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今年将推进所属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新华社两会报道组记者根据各省区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所作统计显示,全国已有北京、上海等22个省区市明确将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河南、广东、山西等3省提出规范履职待遇、职务消费或业务支出等。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随着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也将于今年年内实施,各地具体改革方案须在一季度末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记者注意到,各省区市在明确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时的措辞不尽相同。比如,北京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上海是“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河南、四川等省是“合理确定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河北是“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制度”。
事实上,一些省份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已经开始。广东省即已在2014年启动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计划,改革将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广东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国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