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免除7项基本服务收费,从根本上防止“死不起”现象发生。该项政策已列入省政府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根据该方案制定完善本地区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在全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为在我省死亡且遗体在我省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省户籍居民。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地居民(人口)。免费殡葬基本服务依照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和省、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项目。记者了解到,以广州地区的物价为例,预计每具遗体可减免费用至少超过1300元。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按照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免费项目和标准足额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确保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省财政将对全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办理程序和经费结算,由各地按照便民利民、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的原则自行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
近年来我省各地陆续出台了一批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不同程度地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在全省全面免除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后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在此基础上,各地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据悉,2013年全省共火化遗体46.3万具,其中本地户籍遗体43.2万具,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