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4月1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广州联合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
目前小微企业已成为广东促进就业、升级产业、活跃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全省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和创业创新,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政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业务流程上,精简规范程序,统一业务指引,畅通便捷办理通道;在技术保障上,及时对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自动提醒、自动判断和自动处理;在政策宣传上,广泛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班等活动,不断优化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和地铁、公交、车站等载体搭建立体化宣传阵地,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据统计,2014年,全省国、地税辖管的企业中共有282.81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共计减税57.22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税款40.42亿元,所得税减免税款13.5亿元,营业税减免税款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