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一般纳税人 变更 公司开业 锟斤拷司锟斤拷业

工商总局出台规定 规范知识产权竞争行为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5-04-14 点击:

人民财经从工商总局获悉,为落实《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有效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实践,引导经营者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合规,明确正当的权利行使行为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之间的界限,国家工商总局于2015年4月7日公布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并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制定《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的目的和依据,根据职责,对涉及非价格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相关市场等概念作了必要解释。

二是禁止经营者之间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同时,规定了安全港规则,明确适用安全港规则的要件,便于经营者对自身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合法性的预判。

三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明确了在涉及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和推定规则,对拒绝许可知识产权、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差别待遇等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几种具体滥用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同时对上述行为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等做了细化规定。

四是对专利联营、标准中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可能构成垄断行为的具体情形做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分析原则和框架,细化了分析认定经营者涉嫌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步骤,对分析认定经营者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对竞争的影响需要考虑的因素进行了列举。

六是依据《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罚做了规定。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