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10日披露,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提出7条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广东省工商局进一步下发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16条政策措施,从即日起实施。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的《若干意见》7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支持开展企业集团登记制度改革、同意对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广告企业从事户外广告发布活动免于户外广告登记及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等方面。其中,支持开展“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集团登记制度改革、广告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含金量”高。
在此之上,广东省工商局也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广东自贸实验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放宽广东自贸试验区企业场所登记条件等。
此外,广东省工商局还将支持广东自贸区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加快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