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除了房地产税法,一并被补充进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六大税法,向外界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七大税法或2017年底前通过
“这回应了前一阵市场上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这些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记者说。
中国于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两地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施正文说,此次调整表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迟早是要开征的。改革进程可以推迟,但立法进程不能拖延,立法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但开征前必须做好立法准备。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但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尽早启动,为开征做好准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未来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难点。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鉴于当前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前提——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房地产税短期内落地的可能性很小,目前看对市场影响非常小。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立法。
个人所得税法也将提上日程
对于此次一并推进立法的其他税种,专家表示既是中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表现,也与中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相吻合。
张斌说,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经过前期探索论证,目前看这两个税种立法难度不大,而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等在税收体系中都属于小税种,立法条件相对成熟。如果今年“营改增”顺利完成,随后推进的增值税法则难度较大,简并税率、优化税制结构、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等难题都需要伴随立法考虑。
“总体来看,七大税种的立法安排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先易后难’的稳妥推进思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说,目前,中国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法只有三部,其余15个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未来平均每年要制订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不仅如此,随着改革向深水区迈进,个人所得税法等难度更大的综合税种立法也将提上日程。施正文说,税收涉及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立法面临重重挑战。但中国推进税收法定的改革列车已经出发,将伴随税制改革的攻坚克难,推动中国财税体制向现代化转型,更好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