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已纳入建设计划但未按期完成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牵头单位要有效突破阻碍瓶颈,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通知》称,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是部门预算管理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重要支撑。自2009年全面启动标准体系建设以来,在中央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序的工作体系,在全面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与当初确定的建设目标和改革任务相比,建标准用标准的理念尚不深入;项目多标准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大量项目还没有标准可依;标准尚未与预算编制和管理有机融合,标准的支撑功能亟需增强;标准建设工作机制不够顺畅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为此,《通知》指出了今后一段时期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决定》有关精神,准确把握项目支出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紧扣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际需求,加快编制进度,规范编制行为,创新建设方式,健全应用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通知》还明确了加快推进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七大重点工作:加快标准编制进度、规范标准编制行为、创新标准建设方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标准应用机制、优化标准管理流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