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该局深入推进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切实营造和谐、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截止目前,共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34个,各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投诉565宗,双方和解率达98%,为消费者解决消费争议43万余元,实现了大型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全覆盖。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领维权导向。通过消费维权座谈和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地引导其主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检测演示、消费提醒牌展示等形式,深入消费维权站点和拟作为五进规范化建设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共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及学习贯彻宣传活动3场(次),制作宣传专栏、牌匾23块,悬挂设置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幕163条,印发宣传材料2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00多人(次)。
二、强化责任落实,夯实维权根基。规范落实《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消费申诉案件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等7种办案文书。通过与经营者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定期巡访,及时了解和指导经营者的消费维权情况。采取开办培训班、在线指导、发放学习资料、指导消费纠纷和解等方式,对已建立的12315“五进”站点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执法人员与工作站联络员的沟通,指导一线人员做好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加强自律。
三、注重规范管理,突出维权保障。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均按照统一标准设计,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名称、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统一电话号码12315,以及辖区工商所责任区监管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标识标志牌。配齐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加强对消费维权站点专兼职人员的培训,累计组织消费维权知识培训班(讲座)2期,参与现场调解196次。认真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做好消费者申诉和解记录;对消费者申诉集中的问题,及时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反映,做到立刻解决的绝不拖延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由,并必须履行告知和释法义务;对双方分歧较大的、涉及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工商等执法部门。引导经营主体建立落实商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要求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知晓销售质量商品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商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制度。
四、创新工作亮点,提升维权效能。开拓维权进景区、专业市场工作领域,选定辖区人流量较多的王子山森林公园、石头记矿物园和芙蓉嶂度假区等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在美居中心、阳光家居两个建材市场及狮岭皮革皮具城等5个大型皮具市场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指导其完善各项维权和服务制度,并专门指派工商所熟悉消费维权业务工作的人员作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共收到投诉128宗,均达成和解。通过电话回访、预约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消费维权满意度回访,对各消费维权服务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申投诉办结情况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回访。与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免费服务协议,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提供的5宗案情较为复杂、涉及法律面广的投诉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维权站点对申投诉较多商家及重点商品开展抽检,先后抽检商品88批次,其中6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