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清风行动” ,提升输非(双边协议国家)及出口商品质量,广东检验检疫局认真履行双边检验合作协议,加强广东输非商品质量检验、监测和打假,严查跨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2015年1-10月,该局共查处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8宗,伪造、使用假证书案5宗;已实施行政处罚50宗,处罚金额87.0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宗。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理念加强监管
从2012年开始,广东局就着力开展进出口商品安全监管机制战略研究,打造进出口商品全链条监管的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为了让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无所遁形,严保输非商品品质,广东局采取有力“手段”,从创新机制入手,建立了智慧检验检疫口岸平台,简称“智检口岸”监管系统。
该系统以检验检疫口岸业务综合改革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理念,实现检验检疫口岸业务信息化的集成化、集约化、智能化、无纸化。其中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子系统能实现“发货人申报单”、“口岸运抵报告单”、“装船舱单”三单对碰比对,能实现出口货物 “集装箱、提单号、目的国”等关键信息的自动验证,为制定基于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的有针对性的科学抽查监管布控规则,实现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事中事后监管、追责稽查行动提供了强力保障。系统同时预留与海关、工商、技监等其他职能部门接口,便于信息共享、执法协作。通过平台还可以获得全口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和输非商品数据,实现了对申报货物自动随机布控与抽查,从源头上将所有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和输非商品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范围,为商品风险分析、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出口商品行为、责任追溯管理提供全面的信息来源。
建立“三维立体”随机抽查模式
广东检验检疫局通过对现有检验检疫业务管理系统的整合、集成,优化重组货物流、信息流和证单流,实现出口货物“集装箱、提单号、目的国”等关键信息的自动验证,对“目的地、申报商品名和发货(组货)单位”设置加权条件,实现对申报货物自动随机布控与抽查,对抽查人员随机选定,切实做到对出口商品的查验的“双随机”,使监管与抽查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确立“三单对比”信用评估效果
通过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子系统,实现“发货人申报单”、“口岸运抵报告单”、“装船舱单”三单对碰,根据事后数据回传比对,确认三单信息是否一致,以此对进出口相对人的信用体系进行评估,调整确定抽查比例,为事后监管、追责稽查行动提供强力保障。
附:典型案例
(一)查获涉案货值高达24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出口名牌商品案件。2015年1月13日,在黄埔码头发现集装箱内装载的多种出口商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包括“NIKE”球衣和运动外套、“ADIDAS”球衣和运动外套、“LOCOSTE”T恤等,数量共计33796件,经相关品牌代理人鉴定均为假冒产品,相关产品的市场零售价为:“NIKE”球衣(462元/件)、“NIKE”运动外套(620元/件)、“ADIDAS”球衣(295元/件)、“ADIDAS”运动外套(499元/件)、“LOCOSTE”T恤(355元/件)等,涉案金额高达2458.216万元。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广东检验检疫局与广东省公安厅签署的执法协作要求,我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查获假冒品牌、产地出口假冒伪劣案件。我局执法人员在黄埔口岸对出口集装箱(柜号为PCIU8829549)进行查验时发现里面装有大量的“名牌”商品,包括李维斯牛仔裤1500件 ,阿迪达斯运动服250件、球衣400件、足球鞋180双,商品标注的产地为印度尼西亚,经相关品牌代理人鉴定均为假冒产品,共计货值人民币48200元。
(三)查获进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月27日,中山市致通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从中山检验检疫局中山港办事处进口10352双鞋类产品,货值为22955.5美元,启运地为中国台湾,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货检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在查验过程中,发现该批鞋外观比较陈旧,大部分没有完整的包装,部分鞋发霉褪色,涉及GEOX、ARMANIJEANS、PONY、EA7等十余个世界知名鞋类品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12款鞋全部标识不合格,其中4款鞋耐折性能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进口以次充好商品。
(四)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出口商品。2015年9月25日,黄埔检验检疫局对发货人自我声明销毁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监督销毁。销毁商品包括标有“HERMES”、“GUCCI”、“LEVI?S”、“DIOR”、“CHANEL”、 “BURBERRY”、“DIESEL” 、“ADIDAS”、 “LACOSTE”、 “SERGIO TACCHINI”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带、钱包、女包、球衣、运动外套、T恤等,共计460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