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笔者获悉,省财政将施行以“三挂钩一通报”(即建立市县财政综合支出考核与转移支付挂钩、库款资金存量与增量调度挂钩、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的机制)为主体的财政执行管理考核制度,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避免财政资金“躺在国库睡大觉”。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考核制度将多层次督促各方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上月库款保障水平高的市县暂不拨款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发挥财政对社会各方的支撑和贡献作用的重要方面,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加快财政资金支出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显得尤其重要。
针对当前我省省级与市县支出进度不均衡、预算下达进度和实际支出进度不均衡、各市县和各部门之间支出进度不均衡、存量资金盘活不均衡等问题,2015年9月,省政府曾罕见地就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召开全省财政支出进度集体约谈会。
省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强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既是稳增长调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政府效能、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更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会议还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各项资金严格按计划进度拨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抓财政支出的能力和水平。
为统筹提高财政支出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上述考核制度,省财政将建立库款资金存量与增量调度挂钩制度。即每年2月份起,省财政厅每月10日后按照本年度下达给下级财政的增量资金预算额度,综合考虑省级和市县库款资金存量情况,按月汇总办理增量补助调度。
其中,对上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或等于合理水平(1.5倍)的市县,全额拨付其已下达应拨增量资金(下达统计时间截至当月10日),对上月库款保障水平高于合理水平(1.5倍)的市县,暂不拨付调度款。
为促进各方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明确省市县支出责任。上述机制明确,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同样要求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不达标的市县主要负责人
要到省财政厅当面说明情况
同时,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将运行,即不达标的市县主要负责人将要到省财政厅当面说明情况。
据悉,按照此机制,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将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一是月度考核,市县财政将需要按月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公布,同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每月单项或多项考核指标执行率低于相应比例的地区财政部门,于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撰写情况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财政厅。每月2项以上指标执行率低于相应比例的地区,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于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省财政厅向分片负责的厅领导当面说明;二是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公布,同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年终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地区财政部门,撰写情况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财政厅,并由主要负责人到省财政厅当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