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会议指出,加大力度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对于我省更好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广东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着力抓好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切实做到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创新有机结合;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推动改革举措见实效,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加快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实现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把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着力抓好珠三角全国首个森林城市群和绿色生态水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相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力度。同时,坚守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对山林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是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和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逻辑,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做强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和形成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总体实力;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域发展硬环境;着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夯实“三农”基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和动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县域发展动能转换;着力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县域生态环境;着力补齐社会事业发展短板,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市、县责任,强化发展保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围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政府服务等5个方面共提出25条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省、市两级责任,选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着力点,认真吸收借鉴各市创造的好经验,增强扶持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督查督办,尽快让各项扶持措施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全方位技术改造,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方案》,提出要按照合规、管用、简便的原则,多渠道推动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较快增长,进一步降低技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门槛,扩大政策受惠面;统筹技改结余财政资金,集中扶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促进产融合作;落实技术改造财政贡献增量事后奖补政策,鼓励支持从珠三角转移到粤东西北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分行业、分区域实施典型示范工程,推动全方位技术改造,促进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和绿色发展。
会议指出,要把握住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机遇,加快推动我省从流通大省向流通强省转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并强调要突出广东特色,构建统一开放的内贸流通发展体系,扩大供应链服务管理覆盖面,加强内贸流通运行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流通领域科技创新,健全全省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体系,加强流通领域对“三农”的支持与服务,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规制体系,优化内贸流通发展环境。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流通体系和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省在“十三五”时期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