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最后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全面扩围标志着试点税制转换阶段工作完成。12月2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国新办吹风会上透露,今年1至10月营改增试点已累计减税3717亿元,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
营改增试点是我国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广东是我国较早一批试点营改增的省份,几年来营改增试点行业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仍实现了快速稳定发展,为我省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财政部驻广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王瑛日前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广东按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目标,积极以“四个率先”精神积极推进试点改革,改革成效已得到初步体现。广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四大行业的试点纳税人超过170万户,约占全国的1/6,涉及营业税规模为2054亿元,约占全国的1/10。
广东营改增减税范围
普遍总体税负下降
南方日报: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已近半年,据财政部监测,广东营改增试点的整体情况怎么样?效果如何?
王瑛:自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截至10月(按税收所属期,下同),广东省全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80.85万户,其中“3+7”行业试点纳税人103.20万户,实现的改征增值税收入176.2亿元,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177.65万户,实现的改征增值税收入636.4亿元。
广东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效果是明显的。首先是试点行业税收减负明显。一是减税范围普遍。5—10月,四大行业中超过八成的纳税人企业税负减少或基本保持不变。二是行业总体税负下降。5—10月,四大行业实现净减税114.09亿元,占全国四大行业减税额的11.8%,总体减负15.2%。其中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总体税负下降明显,减税最为明显的是生活服务业里的旅游业、餐饮业、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住宿业等。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中有七成是生活服务业,受益于营改增,税负明显减轻。三是试点减税规模逐月放大,减税趋势明显。随着营改增过渡政策的陆续完善,以及企业逐渐适应增值税纳税环境,主动及时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5—10月以来每月的减税规模不断放大。
同时,营改增还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营改增将建筑业和不动产纳入了抵扣范围,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了企业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热情,对商业房地产去库存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大大促进了制造业发展。
再者,营改增后,市场环境得到了优化。为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倒逼企业上下游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经营模式,特别是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明显规范,挂靠经营逐步减少。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开具发票量逐月增加,建筑企业反映工程款到位比过去快了,客户都在催促施工单位抓紧结算开票。
市场活力也得到激发。新税制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尤其是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加强,拉长了产业链。各行业创新意愿非常强烈,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建筑业加快走向装配式、工厂化,房地产业推动配套服务专业化、产业化,金融行业向资产管理、金融产品等现代金融服务发展,餐饮业的菜品开发、厨师服务、网络推广等实行专业外包。
率先开发数据信息迁移平台
宣传培训资料在全国推广使用
南方日报:您认为广东的探索与经验有哪些是具有推广和借鉴价值的?
王瑛:广东是全国营改增试点户数最多、任务最重的地区,但启动顺利、运行平稳、见效较快。我想这得益于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部署,广东财税等各部门同心协力,互相配合,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参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改革工作。省国地税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征管一线连续奋战,确保改革各阶段顺利进行。
首先,广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培训,确保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税务部门在营改增前期做好充分准备,制作了大量政策指引和宣传视频资料、在税务机关实行内外百分百培训等。同时,还通过手机客户端、网络等渠道,推送培训视频、政策图解、流程演示培训内容,使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查阅,对照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业务办理顺利进行。
再者,做好配套改革,做好纳税服务。广东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创新研发了营改增数据迁移平台,实现了管户的高效移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结合营改增试点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线下建立158个国地税合作联合办税厅,实行同窗通办、提高效率。5月1日开通电子(网络)发票系统;7月1日广东省国地税开通联合电子税务局,增加委托代开代征业务,代征单位可通过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税款缴纳、代开发票和税票管理等功能。国地税部门以纳税申报为重点,优化完善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平台的功能,确保多元化办税渠道顺畅高效。
主动做好跟踪分析,及时反映、解决纳税人问题也是广东财税系统在营改增中值得借鉴的做法。广东在试点过程中建立了行业重点企业税负监测机制,即通过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纳税人等广泛发动,全面收集各类问题意见,及时研究、分析基层提出的问题,力争最短时间答复各地,有效消除营改增试点运行中的“堵点”。同时,积极向财政部、税务总局反映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国家给试点政策打“补丁”争取了时间和空间。
继续为国家增值税完善
提供实例分析和建设性建议
南方日报:营改增试点是我国此轮财税改革的重要方面,下一步,广东还要在哪些重点方面推进包括营改增在内的财税改革?
王瑛:我认为一是要加强政策跟踪,完善增值税政策;二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的试点氛围。
为了顺利推动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试点期间出台了一些过渡期优惠政策,有的是直接减免政策,有的是针对个别行业的特殊情况给予的优惠。这些政策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下一环节由于购买免税服务无法取得进项抵扣。此外,营改增后,增值税共有17%、13%、11%和6%多档税率,这会导致混合经营业务税基难以区分,容易引起税收风险以及税率档次过多,容易产生高征低扣或低征高扣问题,带来行业间税负不公。
此外,广东财税部门已经注意到,在营改增试点行业中,有的企业税负短期可能上升,有的企业因税制规范后多缴税等问题。下一步,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纳税人正确看待税负增减,调整优化经营管理,积极取得抵扣,充分用好政策,形成正确的导向。另一方面将继续做好政策跟踪,开展好试点阶段性评估,多层次、多角度、多元化开展各行业税负分析,及时为国家增值税的完善提供实例分析和建设性的建议,争取国家适时完善过渡性措施,真正实现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