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强化“两节”消费维权,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广告监管执法、打击传销行为、农资监督检查、商标专用权保护等“两节”市场监管有关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两节”期间有关企业信息,并将有关失信市场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通知还要求各地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并按照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烟花爆竹行业检查力度,及时关注“两节”期间网络市场运行情况,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企业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