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局审批项目
1、 劳务合作广告审批条件
(1) 填写劳务合作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报告;
(3) 由外经贸部颁发的《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
(4) 由所属部委主管对外劳务合作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审核同意专用章的外派劳务合同;
(5) 《营业执照》
2、 自费出国留学广告审批条件
(1) 申请书;
(2) 《营业执照》;
(3)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证明;
(4) 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盖章的中介服务机构与境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签订的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合作协议书(中文译本);
(5) 广告样件;
(6) 确认该广告真实性、合法性其他证明文件;
(7) 委托广告公司代理的,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中介服务机构的委托书。
3、 出国旅游广告审批条件
(1) 广告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广告代理公司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3) 国际旅行社《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4) 出国旅游代办点《批准证书》;
(5) 确认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其他文件;
(6) 申请报告。
4、 烟草广告审批条件
(1) 申请报告;
(2) 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
(3) 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证明;
(4) 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