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利润
第五十四条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后的余额。 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后的余额。
第五十五条 企业发生亏损,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弥补。
第五十六条 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仅 有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最后决定的,应当将分配方案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