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圆满完成奇帆市长提出的建设“企业重庆”和“十二五”期间市场主体发展到200万户的目标,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着手,强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
一是依法拓展工商登记、备案的范围。将机场、火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二是支持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宽期限、慎吊销、重提示等柔性监管措施,为已经注册的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是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对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鼓励利用自有或家庭所有的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广告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等经营活动。
四是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严格实行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和简易登记项目“审核合一”制度,切实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资料发放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为申请人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五是创新工作方式。将培育市场主体发展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行工商巡查体系改革,指导具备条件的经营者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重庆市工商局五项措施强力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Kevin
时间: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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