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系,切实加强校园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各处学校均为“青少年消费维权联络站”设立了单独的办公场所,并安排专人作为工商联络站负责人,收集商品质量和消保维权信息,加强与当地工商所的联系,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工商所则安排一名副所长专门负责校园周边安全监管工作,对校园及周边的商品质量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
搞好宣传,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及周边流通环节消费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课、出板报等形式,深入学校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食品等有关知识,增强了同学们识假辩假和消费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截止目前,共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学生消费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