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摩托车销售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亮照经营,确保 “零无照、全亮照”;检查销售单位的进销货登记台账,对未建立台帐的,现场督促其尽快建立台账,要求其销售时必须开具销售发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检查摩托车的合格证,确保市场上销售的摩托车符合“国三”标准;检查摩托车是否有“3C”认证标志,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同时,严厉打击仿冒、假冒名优摩托车经营行为,对假冒、仿冒、伪劣摩托车一律查扣,并立案查处,对经营未上国家产品目录的摩托车一律查扣。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销售主体12户,检查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