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的落实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以及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是开展无照经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区、乡镇辖区主干道、车站、等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工厂及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主要集市等区域,引导食品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
三是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市场巡查,督促集贸市场、超市业主落实肉品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管理。凡是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牛、羊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检查肉品经营户的“两单”公示情况,严厉查处销售病死禽畜肉、高温猪肉、注水肉、未经检验检疫肉品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集市、旅游区景点、车站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集贸市场、食品批发户,特别是小食品商店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
五是加强展销会管理。加强对节日期间城市、农村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行为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侵权行为。
截至日前,全县工商机关查处各类问题食品126公斤,限期责令改正5户食品经营户按要求做好自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