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5月31日上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区一家美容院检查时发现,经营者制定和使用的各种合同格式条款比较规范,但合同开头使用“顾客同意书”名称不符合《合同法》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修改。
由商家单方在合同上拟定好的固定条款被称为格式条款,这种条款因没有与消费者协商过,有可能使消费者权益受损。为此,市工商局以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检查经营者书面合同、通知、声明等,严肃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三类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副局长吴炳辉表示,他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格式合同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章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