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违法生产的食品企业能不能让他们不再经营?”“能不能重罚,限制这些问题企业从事食品行业?”……关注食品安全和小微企业发展成为昨日上午工商局“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活动”的主要热点。
食品安全决不能姑息养奸
“我感觉对一些违法经营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一些产品,加大处罚力度,当这种行为在萌芽状态的时候,就应当处罚得他们没有那个能力再进行生产,不能再给予机会,决不能姑息养奸,因为这些违法企业没有那个意识。”第一个发言的群众代表、烟台第二中学教师郝翠娟说。
烟台市工商局局长安立介绍说,一般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是太大,没有造成严重社会问题,一般是采取谈话、训诫、教育、提醒和改正。对那些性质比较严重的具有危害性的,侵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大群体免除工商登记有关费用
最近几年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成为工作热点,并且热度一直不减。
芝罘区卧龙园区上车门居民提出,社区内有许多居民自主创业,能否对个体经营的小微企业在工商普法方面多培训,让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工商法制方面的政策?
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慕长青介绍,去年以来,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的20条意见,以及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成立了全省首家个体私营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帮助885户小微企业融资2.3亿元。
市工商局注册局科长鲍伟民补充说,国家针对特殊群体工商登记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退役士兵、残疾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再就业等五大群体,免除工商登记方面的有关费用,享受优惠政策三年等。
民房改经营证明该不该居委会开
芝罘区幸福街道幸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秀琴和芝罘区凤凰台街道东台社区书记、主任王云霞,她们两人的观点非常一致,那就是社区内的民房改成经营性用房,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力,这容易造成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最好由工商让更改住房用途的居民,到每一户家中进行调查,看看居民们是否同意,拿着居民同意的材料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刘秀琴和王云霞都为这个问题苦恼。
鲍伟民答复说:“从《物权法》的规定,将居住用房更改为经营性用房需要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第二操作的依据是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一是居委会同意,二是街道同意,三是业主委员会同意。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申请人,到相关居民家中征求意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总局出台这个规定也是考虑到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在管理社区中扮演的角色和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