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大局,采取红盾护农、商标兴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四措并举”的做法,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有效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民朋友的好评。
红盾护农。该局结合重要农时季节,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同时,深入开展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新农村建设重点商品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在今年的“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800余户次,查处违法农资案件70件,受理农民群众申诉举报29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商标兴农。该局积极开展商标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大力实施品牌兴农战略,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品牌增收,提高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截至目前,该市已拥有“滕阳”、“金薯王”、“莲青山”、“红荷花”、“茹芳”、“金芝旺”等农产品商标200余件,“滕州马铃薯”、“滕州大白菜”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商标,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合同帮农。该局深入农户、涉农企业,广泛宣传合同法律知识,倡导农民、涉农企业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行政调解的职能,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选择一批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进行重点帮扶,发展“订单农业”,制定“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规范签约行为,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截止到目前,该局指导签订了订单合同近千份,为农户增收致富提供了条件。
经纪活农。该局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教育培训等有效形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截止到5月底,全市新发展农村经纪执业人员650人,累计达到8117人。目前,农村经纪人在推销本地特色农产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通过经纪人促销的农产品已达总产量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