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修复信用,解除任职资格限制,继续履职提供有效途径。
按照《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逾期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该企业将进入全国黑牌企业名单当中,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会受到任职限制,在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新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要进行变更。此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定代表人的履职空间。因此,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完善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将可以解除任职限制,重新担任法定代表人:一是如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二是法定代表人能够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等出具的证据,证明其对吊销营业执照行为不承担个人责任的。目前,已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21个,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提供了有效途径。
重庆市工商局广州工商注册制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办法支持企业发展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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