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工作,宿豫工商局顺河分局根据宿豫工商局统一部署多举措认真做好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工作。
对合作社定期回访。近期对辖区内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进行全面回访,并逐个进行实地检查,对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由片区监管员在登记后六个月内进行回访,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管理系统。
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回访中掌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经营情况,对其实行分类监管,将分为A、B、C、D四类建立监管档案。其中A类为无任何违法行为,并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B类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C类为处于半停业状态,且有较重违法行为的;D类为完全处于停业,长期不正常经营,经查实处于“空壳”现象的。通过网络监管平台对未经营或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查无下落警示。
建立合作社台账。建立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台账,将回访中的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记入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台账中。以书式或电子档案的方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档案资料和信用评价工作台账,记录合作社监管情况。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