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县工商局开展惠民“阳光纠风”活动,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的,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通过推行“阳光政务”、打造“阳光评议”、开展“阳光行动”三项措施,形成了“阳光纠风”的氛围,实现了涉农惠农政策群众知晓率100%,落实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推行“阳光政务”。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相关项目进行了一次梳理,重点将上级颁布的各项惠民、强农(惠农)政策、群众维权等内容整合为政策类、程序类、维权类、动态类等分门别类进行公开,共投入资金数千元,重新制作公开版面8块。编制了《阳光纠风公开详细目录》,落实公开目录20 条,其中政策类4条、程序类8条、服务类6条、维权类2 条。
打造“阳光评议”。在每年聘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等代表为行风监督员的基础上,随机抽取20名服务对象代表组成评议组,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完善各类服务窗口的效能投诉举报机制,全面推行“监督评议卡”,在窗口部门向群众发放“监督评议卡”1000多份,满意率为100%,设立“群众意见投诉举报箱”7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开展“阳光行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落实领导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帮一的联系制度,开展服务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活动;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截至8月底,共发展微型企业164户,注册资金1640万元,带动就业 人员959人;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建立健全了一套内容完备、权责分明、形式统一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申诉举报受理(接待)、登记、指挥调度与分流、处理、把反馈与回访等,使12315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多件,处理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多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双培双促活动”,建立了对农资产品经营的全程监管机制,在全县实行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联系监督制,并要求各基层工商所与全县400户农资经营户签订《恭城瑶族自治县经销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农资经营户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促进了农资市场的稳定。同时,开展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80户,抽检农资商品20多个,查处农资案件4件。得到了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