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2013上海民生访谈”上,上海市工商局局长吴振国走进直播间,与市民共话民生话题。在谈到网购维权方面,吴振国表示,即便是网购,消费者也一定要记得向商家索取发票以便维权,“没有凭证,到工商部门或者打官司就没有办法维护合法权益。”
吴振国引经验之谈表示,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要重视自我防范,网购时,首先建议人们尽量选择知名度、诚信度较高的网站,其次对网上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保留信任度,在收到快递的商品以后,还必须仔细察看商品的品牌、生产产地和厂家,并且确认与经营者的联系方式是否有效。他特别强调,网购时,消费者一定要记得向商家索取发票,保证以后可凭此维权。
吴振国表示,消费者可以坚持要求商家向自己提供发票,如果自动放弃了,就等于放弃了维权的权利,如果商家有提供凭证的承诺,应尽可能要求对方以书面的方式确定下来。“商家有时候讲的很好听,但是他没有用文字的方式写下来,那么以后打官司时,工商调查也没有凭据。”
吴振国表示,在今年,工商局还将加强监管工作,运用网络监管软件对重热点的网点进行检测,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做到“以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