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度推进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下称:《省绩效管理方案》)的规定,省工商局是省绩效管理对象。根据《省绩效管理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绩效管理内容 《省绩效管理方案》规定,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江西省政府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日常考核、指标考核、省领导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察访核验。评分方式为年度综合绩效得分=(指标考核×60%+日常考核×40%)×(群众满意度指数×60%+省领导评价指数×40%)-察访核验扣分。 根据《省绩效管理方案》的要求,省工商局绩效管理项目包括履职履责和效能建设两个方面,含10项一级指标、XX项二级指标、XX项三级指标,共计100分。 (一)履职履责(60分) 主要是 2013年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6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2项三级指标。 1.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1)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 (2)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2.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3.积极推进工业园区集群集约发展。 (1)培育一批商贸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5.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1)加快发展加工贸易和国际服务外包,培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 6.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 (二)效能建设(40分) 省工商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情况。包括4个一级指标。 1.信息公开。 2.工作效率。 3.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 4.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效能建设按照省效能办统一设定的指标,强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落实 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省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局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局效能办主任。局效能办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及协调、统筹各处(室、局)的日常绩效管理工作。 各处(室、局)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人员、办公条件的保障力度,要细化责任,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撑服务;监察室要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步骤 (一)上报实施方案。局效能办按照《省绩效管理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任务和本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草拟《省工商局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于4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效能办。 (二)做好过程管理和日常考核。各处(室、局)从第二季度开始,应在每季度底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送至局效能办;经省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局效能办在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政府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局效能办要对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完成的进度、质量、效益等情况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重点工作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日常考核具体要求待收到省具体评分细则后明确。 (三)做好年终自评。各处(室、局)于2013年年底前十个工作日,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送至局效能办;局效能办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的指标内容完成情况报经省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及时准确填入“江西省政府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4年1月中旬前填报《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自评表》和《年度绩效管理报告》。 (四)重视结果运用。各相关处室要把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和提高效能的重要依据,同时,各指标完成情况列为在局机关大会上处(室、局)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各处(室、局)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省局是省绩效管理的对象,是被考评者;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的要求,增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树立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二)责任细化,狠抓落实。各处(室、局)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细化有关指标,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措施、时限、进度和工作目标、质量要求,以及具体承办责任人员,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省局效能办备案;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所负责指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相关处(室局)和其他单位的协调,确保全局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绩效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工作汇报会、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绩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绩效目标完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质量。局效能办要加强对绩效目标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控,组织专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实现。 (四)加强核验,严肃纪律。局效能办会同局监察室要对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验,主要采取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存在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省效能办在察访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做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
江西省工商局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www.13422222222.com
编辑:hui
时间:2013-06-26
点击:
0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联系方式
-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 总 部:87530888
- 工商专线:85263222
- 财税专线:85518055
- 传 真:38395858
-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 栏目列表
-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