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一份规范托老服务收费征求意见稿让人“惊呆了”——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报道:物价上涨,托老费跟着上涨原本没什么值得奇怪的,但近期广州市物价局一份规范托老服务收费问题的征求意见稿让很多人惊呆了,其中公办托老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人特殊照顾护理服务最高限价4000元/人·月,这是现行标准1171元/人·月的3.4倍。
月收费标准最高涨2829元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起草这份《关于规范我市托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为了规范广州市的托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托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规定,民政部门主办的托老服务机构护理费执行4档标准: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托老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介助老人(半照顾护理)托老收费标准每人每月800元,介护老人(全照顾护理)托老收费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需要专人特殊照顾护理的托老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
但羊城晚报记者查询到,上述4个等级的托老服务,2005年物价局出台的现行收费标准分别为234元、390元、586元和1171元。前后相比,其中需要专人特殊照顾护理的托老服务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一下子涨了2829元。
单人间最高上限1000元/月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详细规定了各等级托老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
在帮助老人整理床铺、洗头理发等方面,400元和800元等级的托老服务护理要求是“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督促老人洗头、洗澡、理发、修剪指甲”;而1000元等级的全照顾护理要求则是“为老人整理床铺”、“为老人洗头、洗澡、定期修剪指甲、定期上门理发”。
在如厕方面,前两者的服务规定是:800元等级的“帮助有需要的老人如厕”,400元等级则没有这一规定;而1000元等级的则要求护理人员“协助老人排便、保持大便通畅”。
在房费方面,该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单人间收费最高上限每月1000元,要求必须超过15平方米;而10平方米的二级单人间,每月房费最多只能收到700元。最便宜的多人间(4人以上)每月房费最高250元封顶。其中,房费中还至少要包括每月20度电、10吨自来水的费用。
市民:以后住不起养老院了
对此不少市民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上涨,托老费跟着上涨可以理解,但一下子涨价这么多,以后还怎么住养老院啊。”
网友潴潴潴pat就表示:“这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有关政府是不是要给一个上涨的理由群众呢,是在哪一项服务价格上提升了和新增哪一项服务?应该把这些都一一给群众一个交代吧?”
另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对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入住的老人,住房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新标准执行;护理费在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按原标准上调部分的50%上调收费标准,12个月后按新标准执行。截至本通知实施之日入住未满半年的,托老服务机构应将已收取的一次性生活设施费的60%退还托养老人或托养老人扶养义务人;未满一年的退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