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红盾II号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金融、石油、通信、保险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及大型零售商、供应商、市场开办单位、品牌汽车经销商等为检查对象,重点对医药及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讯运营商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制交易、限制竞争行为;商场、酒店利用可以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的优势地位,向商品供应商收取陈列费、进店费等费用的行为;汽车销售商利用其品牌销售优势优先向消费者推荐某指定的保险公司或汽车贷款,以此获取相应的服务费及指定售后服务;经营者利用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制造权利冲突,包括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与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使消费者造成误认的行为;在境内外注册公司,以授权、许可、监制等方式生产销售仿冒名牌商品的行为;经营者利用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地产中介、加盟连锁等误导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制交易,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的行为等14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