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神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大力弘扬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拓宽服务领域。近日,笔者获悉,神木县工商局从2014年1月1日起,制度实施下列改革,以提升服务效能。
简化审批流程。除市场主体设立以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权、企业类型、企业经济性质变更和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等实行“一审一核”登记程序外,其他登记事项“审核合一”,由审查员审查核准,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对登记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或备案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
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考勤管理,继续规范和完善一次性告知、首办负责、服务承诺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