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工商监管和服务职能,更好发挥“经纪活农”的作用,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村经纪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市工商局“六举措”进一步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育发展工作,力争2014年新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3000户。
一、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创新发展。重点支持粮食经纪人发展,支持蔬菜、柑橘、花卉、蚕桑等优势农产品营销经纪人发展;围绕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新目标,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农机作业、农资配送、统防统治、全程托管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引导农村经纪人参与“农超、农餐、农厂、农校、集团”对接等直销模式,建立与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经纪人“转型升级”,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进行登记,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组织化程度。
二、切实抓好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把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培训与相关部门的“田间学校”建设、“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与行业协会、职业技术学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开展培训;富培训内容,加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种养技术、农产品标准等实用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农村经纪人有效注册商标、运用经纪合同、开展电子商务。2014年力争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1万人次。
三、加强农村经纪人示范点、联系点和“三站”建设。突出特色,精心打造农村经纪人示范点,指导其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经纪服务行为;建立并完善农村经纪人联系点,通过定期上门走访,及时了解、收集、掌握农村经纪人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带有共性的问题。要加强农村经纪人红盾帮扶站、义务培训站、创业指导站建设,更好地为农村经纪人提供指导、培训和服务。
四、加强合同指导和帮扶。依托“订单农业”发展农村经纪人,引导农村经纪人以经纪合同为纽带,与企业、市场和农户建立稳定、互利互惠的供需关系;加强对农村经纪合同全过程的监督与服务,制定完善涉农经纪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农村经纪人订立规范的经纪合同,监督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涉农经纪合同事前指导和纠纷行政调解,及时化解农产品经纪活动中的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诚信履约意识。
五、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建立农村经纪人日常监管工作机制,逐步落实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基本情况明示等制度;依法查处农村经纪人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利用虚假信息诱骗农民签订合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经纪行为。通过市场巡查、处理投诉举报等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举措,实现监管到位,确保农村经纪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六、积极推进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建设。要针对农村经纪人经营规模小、业务活动分散、信息渠道不畅等特点,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村经纪人组建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搭建农村经纪人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农村经纪人之间、农村经纪人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平台,加强农村经纪人之间的联系、协作,促使农村经纪人向组织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要支持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完善经纪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信息交流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工商局深化“经纪活农”促进农村要素流动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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