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决定,自5 月1 日至6 月30日,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以化肥、农药、钢材、水泥为重点领域;以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仿冒商品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纵向流向的摸排,查清业务链条,切断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强化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丘市工商局把加强市场巡查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全系统正在开展的“4+4+2”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核实市场主体资格与资质,检查商品标识标注、商标标识、认证标志和质量合格证、进销台账等内容,做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必查、有经营假冒伪劣行为的必查,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信息记载真实准确,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全市工商系统不断加大商品抽检频次。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要求,切实加大对流通环节农资、建材商品的抽检范围和频次,重点做好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积极查办案件、公布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要求全系统加快投诉举报处理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入市场主体、深入消费者、深入各类市场,准确掌握群众的诉求,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域、市场主体投诉较多的行业进行重点分析和研判,集中解决;充分发挥各级消保、12315受理投诉举报、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商丘市工商局把查处办理大案要案贯彻于专项行动始终。要求各县工商局、分局领导积极参与案件查办、协调,重大案件实行主要领导直接督办;各级要抽调骨干力量,集中精兵强将突破一批案件,形成震慑;案件办理要严格掌握法定标准,该移送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通过对违法市场主体的处理、发布典型案件信息,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是做好专项行动的主要保障。为此,市工商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搞好工作对接互联,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和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加强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积极向相关部门通报信息、移送案件。对顽固窝点、重要隐患、违法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情况,协调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确保了活动的效果。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峰说,由于当前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上多重因素的影响,近期流通领域内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又有所反弹。现实警示着我们要时刻绷紧强化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这根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把这次中原红盾集中整治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工商人应有的贡献。 |
商丘市工商局部署开展整治流通领域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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